闽劳鉴[2009]79号
关于做好国家职业资格全省统一鉴定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各考点:
9月19日我省将举行国家职业资格全省统一鉴定,为做好考试期间甲型h1n1流感的防控工作,保障本次考试有序进行,经研究,决定成立省国家职业资格全省统一鉴定防控甲型h1n1流感应急小组(见附2),并将《国家职业资格全省统一鉴定防控甲型h1n1流感预案》(附件1)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六日
主题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统一鉴定 通知
抄送:钟维平厅长、陈翔副厅长、厅职业培训处、各设区市劳动保障局
福建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09年9月16日印发
附件1
福建省职业资格全省统一鉴定防控甲型h1n1流感预案
为了及时有效地预防参加职业资格全省统一鉴定考试的考生发生甲型h1n1流感疫情,最大限度地控制疫情造成的危害,保障广大考生的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本预案适用于考试期间的考生甲型h1n1流感疫情控制应急工作。
二、甲型h1n1流感疫情应急处理的工作原则是统一指挥、预防为主、属地负责、快速反应。
三、各考点应成立临时医疗防治站,由专业医务、疾控人员负责,考点应指派负责人,具体落实本考点有关甲型h1n1流感防治卫生安全措施。
四、监考人员要做好自我防护工作。
五、各考点要购置体温测量工具、口罩等防护防疫用品,以应急需。
六、考生参加考试前,自感有发热症状,应主动向考试工作人员申报,考点应根据卫生防疫需要对考生进入考场前进行体温测量。
七、对体温≥37.5℃、有流感样症状的考生,不得入场。工作人员要及时登记,省鉴定中心将另行安排时间考试,并应按规定,规劝其及时到医院诊治。
八、在考点,中途发现有发热或有流感样症状的考生时,必须立即向工作人员报告,各考点工作组长应立即赶往现场了解情况,并依照相关规定采取必要防控措施。
九、准确把握宣传导向,在疫情的宣传上做到不扩大、不炒作,以免加剧公众恐慌心理,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附件2
职业资格全省统一鉴定防控甲型h1n1
流感应急小组
一、应急工作小组
组长:叶敏速
副组长:吕伟光(负责协调全省统一鉴定考务工作)
陈捷(负责协调全省现场防控工作)
二、各地市工作组
1、福州考点工作组:
姓名 职务 工作职责
马光凯 组长 负责统一协调闽江大学考点的防控工作
王彦 副组长 负责协助组长做好防控工作
冯荣瑾 副组长 负责协助组长做好防控工作
2、厦门考点工作组:
姓名 职务 工作职责
黄东榕 组长 负责统一协调厦门市考点的防控工作
魏丽英 副组长 负责协助组长做好防控工作
3、泉州考点工作组:
姓名 职务 工作职责
王新雨 组长 负责统一协调泉州市考点的防控工作
吴君萍 副组长 负责协助组长做好防控工作
4、漳州考点工作组:
姓名 职务 工作职责
孙力础 组长 负责统一协调漳州市考点的防控工作
陈亨梅 副组长 负责协助组长做好防控工作
5、宁德考点工作组
姓名 职务 工作职责
吕良良 组长 负责统一协调宁德市考点的防控工作
陈满英 副组长 负责协助组长做好防控工作
6、南平考点工作组
姓名 职务 工作职责
陈剑辉 组长 负责统一协调南平市考点的防控工作
杨成殷 副组长 负责协助组长做好防控工作
各考点工作组应根据考试人数配备2-3名工作人员负责测量考生体温及登记相关情况,并配备1-2名医务人员以及保安人员协同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