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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培训师二级综合评审方法

来源:   更新时间:2014-05-12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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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培训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综合评审实施办法

 

一、基本要求

(一)省级鉴定中心根据本地区实际,结合企业培训师职业的综合评审时间安排,具体组织实施。

(二)部鉴定中心于全国统考日前一周,将综合评审试题和评分标准发至省级鉴定中心。省级鉴定中心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将综合评审试题统一制成试题签(每题一签)下发至各考区。

(三)综合评审的考评员由省级鉴定中心根据国家职业标准配备,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3人。考评员按照评分标准和《企业培训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综合评审评分表》(以下简称“评分表”,见附件)进行评分。

(四)综合评审采取专题作答的形式,综合评审时考生口头作答1题,时间为15分钟,省级鉴定中心结合考生人数确定综合评审日程。

二、考场准备工作

(一)综合评审现场根据考生人数设立考生休息室、考生准备室及考评室。

(二)考场内应按考评员实有人数设置评审席及考生答辩席,并配备白板、白板笔等基本工具。考场内应设置醒目的计时器。计时器置于考生的正前方,便于考生掌握时间。

三、工作程序

(一)确定综合评审顺序。各考区在综合评审前,根据考生人数编排综合评审的时间和顺序,准备《评分表》,安排考生按顺序参加综合评审。

(二)抽取题目。综合评审开始前,考评人员对考生资格进行核对,按编排顺序,由考生抽取试题签、填写《评分表》、准备10分钟后进行作答。在第一序号考生开始答辩后,按顺序依次安排其余考生抽题。考生在准备时可阅览与答辩有关的材料。

(三)考生进入考场时,应先报自己的姓名、综合评审序号和抽取的题目。考生答辩完毕后,应有简单的结束语,待计时人员报完时间后,再离开考场。

(四)考评员依据评分标准,对学员答辩的情况现场打分。评审结束时,考评员将《评分表》按顺序和考生人数整理无误后,交给现场考评管理人员。

(五)考生成绩汇总。每位考生综合评审成绩,由综合评审现场的每位考评员评定的成绩进行算术平均后得出。各考区的考评组汇总每位考评员的评分结果后,报省级鉴定中心。

 

附件:企业培训师二级综合评审方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