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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投标实务】考核规范

来源:   更新时间:2024-03-04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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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实务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

(2023版)

 

一、定义

依据政府采购与投招标相关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要求,制作投标(响应)文件参与投标活动的能力。

二、适用对象

运用或准备运用本项能力求职、就业的人员。

三、能力标准与鉴定内容

能力名称:投标实务                                        职业领域:商务专业人员

工作任务

操作规范

相关知识

考核

比重

(一)

投标准备

1.  收集并整理采购意向信息,关注项目实施信息。

2.  获取采购文件,评估参与的意向和商业价值。

3.分析采购文件需求,依法维权。

4.分工投标准备事项

5.测算并制定投标方案

6.制作投标(响应)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5、部门规章:财政部令第74号、第87号、第94号、第101号、第102号;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30号、第27号;九部委令第11

50 %

(二)

参与投标

1.缴交投标(响应)保证金

2.递交投标(响应)文件

3.参与澄清答疑或谈判

4.查看投标结果信息,依法维权。

5.提起退回保证金

6.总结和分析投标工作成败的经验和原因

40%

(三)

职业规范

1.遵守行业职业道德

2.遵守投标人行为规范

10 %

 

四、鉴定要求

(一)申报条件

达到法定劳动年龄,具有相应技能的劳动者均可申报。

(二)考评员构成

考评员应具备一定的投标实务专业知识及实际操作经验,原则上应具有招标师、采购师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证书或政府采购每个考评组中不少于3名考评员。

(三)鉴定方式与鉴定时间

技能操作考核方式采取机考。技能操作考核时间为90min

(四)鉴定场地设备要求

考场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操作场地光线充足,整洁无干扰,空气流通,具有安全防火措施。还需配备主考室及候考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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