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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建省广播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申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机构的公示

来源:   更新时间:2023-05-19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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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全省征集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的通知》(闽人社办〔2020〕167号)和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通知(闽人社文〔2021〕36号)要求,经备案资料审核与专家现场评估,现将拟增设为省属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机构的福建省广播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具体评价职业工种等级公示如下:

福建省广播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职业名称

职业编号

工种名称

级别

1

互联网营销师

4-01-02-07

直播销售员

5、4、3、2、1

选品员

5、4、3、2、1

视频创推员

5、4、3、2、1

平台管理员

5、4、3

2

无人机驾驶员

4-99-00-00

-

5、4、3

3

音响调音员

4-13-02-06

-

4、3

4

礼仪主持人

4-13-01-02

-

5、4、3、2、1

公示期自2023年5月19日至2023年5月23日。

监督电话:质量督导科:0591-87531156

考务科:0591-87629279

福建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