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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职业技能鉴定命题专家管理办法

来源:   更新时间:2012-07-1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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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 命题专家的主要职责和任务  
  (一)承担福建省职业技能鉴定命题工作,研究和推广应用职业技能鉴定的新技术和新方法;
  (二)完善职业技能鉴定国家题库地方分库和省库;
  (三)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等工作;
  (四)承办省指导中心委托的有关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第二条 命题专家选聘要求
  (一)熟悉职业技能鉴定的理论、政策、规范和程序以及本职业的国家职业标准等;
  (二)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知识水平和较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在本职业(专业)领域有一定的影响;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一定的文字表达及工作协调能力,热心并且积极参与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四)应具有本职业(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以上,新职业等特殊情况可根椐实际情况选聘。
  第三条 命题专家的聘任须履行以下程序
  (一)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福建省职业技能鉴定_____命题专家申报表》(附后),并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
  (二)由省中心命题科初审后报中心办公会议研究确定;
  (三)省中心给受聘命题专家颁发聘书,有效期三年。
  第四条 命题专家的管理
  (一)命题专家工作由省中心统一部署,命题科具体组织;
  (二)专家的薪酬由省中心按有关文件标准支付;
  (三)省中心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对各职业的命题专家进行调整,以保证职业技能鉴定命题工作的权威性和工作效率。
  第五条 命题专家的权利和义务
  (一)积极参与并认真完成省中心委托的各项工作,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在工作中继续修订完善职业技能鉴定的试卷(试题);
  (二)被聘任的命题专家,中心安排优先参与全省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工作、职业技能鉴定论文评审、考评、改卷等鉴定工作;
  (三)承担职业技能鉴定命题工作时应负有保密责任,工作结束时应将所有试题资源如数上交命题科,不复制、不遗漏、不擅自输出、分发所出试题资源,不以任何形式向任何人透露、暗示与试题资源有关的内容。若违反规定造成一切后果由其负全部责任;
  (四)参加省中心组织的学术交流、论坛及相关考察、调研活动。
  第六条 命题专家的奖惩办法
  被聘任的命题专家,要认真履行职责,发扬奉献精神,积极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命题工作,及时完成省中心委托的各项工作任务,维护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公正性、科学性和权威性。
  (一)被聘任的命题专家,开发或修订的试卷纳入福建省职业技能鉴定省库使用的,可直接授予相应等级的考评员证书和本职业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
  (二)省中心定期对优秀命题专家进行表彰;
  (三)省中心积极推荐优秀命题专家参加国家级命题专家或考评员的培训;
  (四)对聘期内违反本办法及拒不执行省中心委托工作的个人,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取消命题专家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