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省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的通知
来源: 更新时间:2016-04-12 阅读次数: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
2016年度全省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直有关部门、中央在闽有关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技能人才培养、选拔和激励等方面的作用,根据《福建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闽人社发〔2014〕11号),现将做好2016年省级职业技能竞赛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竞赛
(一)拟开展第44届世界技能大赛福建省选拔赛(以下简称世赛选拔赛)1项;
(二)拟开展省级一类赛13项;
(三)拟开展省级二类赛4项。
竞赛项目计划详见附件,参加国赛的项目待人社部下发通知再行确定。
二、参赛对象
(一)世赛选拔赛:凡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思想品德优秀,具备相应职业(专业)扎实基本功和技能水平,具有较强学习能力、应变能力以及较好身体素质、心理素质的在校学生和企业职工,经所在学校或工作单位推荐,均可报名参选。我省未组织选拔赛的项目,将根据历年参加国赛的情况,采取择优推荐的方式组织选手参加全国选拔赛。
(二)省级赛:按《福建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闽人社发〔2014〕11号)规定执行。
三、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世赛选拔赛,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认真组织院校、企业参加选拔赛。
(二)各地、各有关部门和承办单位要根据今年的竞赛计划,尽快制定竞赛项目实施方案(含经费方案),严格按照《福建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组织竞赛,竞赛项目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监督部门做好竞赛组织实施过程的监督,确保竞赛活动安全有序、公平公正。
(三)各地、各有关部门和承办单位要积极争取财政部门的支持,竞赛经费应专款专用,加强对职业技能竞赛的管理,规范竞赛活动,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扩大职业技能竞赛社会影响,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培养选拔高技能人才中的引领示范作用,营造有利于技能人才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各地、各有关部门和承办单位要将职业技能竞赛作为高技能人才培养重要抓手,鼓励生产一线的优秀技能人才脱颖而出,推动竞赛所涉领域技术创新和技能水平提升,坚持勤俭节约原则,避免形式主义和奢侈浪费,务求工作实效。
附件: 2016年省级职业技能竞赛项目计划表
2016年3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