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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5年“中国梦·劳动美”全省职工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来源:   更新时间:2015-08-21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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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5年“中国梦·劳动美”

全省职工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各设区市总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贸委(经委、经发局)、国资委、科技局、团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会工委、社会事业局、青工委,省级有关产业(系统)工会,省总工会直属企业工委,有关单位:

为引导广大职工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立足岗位,提升素质,在实现新发展、建设新福建中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省总工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经信委、省国资委、省科技厅、团省委决定联合举办2015年“中国梦·劳动美”全省职工职业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由省总工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经信委、省国资委、省科技厅、团省委共同成立2015年全省职工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以下简称省组委会,名单见附件1);组委会下设办公室挂靠省总工会经济技术部,具体负责竞赛的组织工作。

各设区市、各产业(系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组织本地区、本系统竞赛工作。

二、参赛对象

    各类企事业单位在岗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农民工和个体劳动者均可报名参赛。

三、竞赛安排

为确保竞赛工作取得实效,2015年“中国梦·劳动美”全省职工职业技能竞赛将通过举办10场示范性省级职工竞赛项目,带动常规性省级竞赛项目和各级职工技能竞赛广泛开展。

(一)示范性省级职工竞赛项目

省组委会与省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省汽车工业集团公司、南昌铁路局、省电监会、省银监局等单位以及有关产业工会联合开展10场省级重点竞赛项目(具体项目安排见附件2)。

(二)常规性省级竞赛项目

省组委会联合相关单位开展常规性省级竞赛项目(部分项目安排见附件2)。

(三)“中国梦·劳动美”海峡两岸船舶行业“福船杯”职业技能竞赛、全省汽车行业“福汽杯” 职业技能竞赛、南昌铁路(福建境内)职业技能竞赛、全省建筑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移动员工职业技能竞赛、第五届“海西天翼杯”职工职业技能竞赛、福建省烹饪行业职工职业技能竞赛、福建省美容美发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福建省交通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福建省第二届“海西测绘地理信息杯”职业技能竞赛、第十届“海西电网杯”职业技能竞赛、第一届福建省网络安全职工技能竞赛12项竞赛的工种(项目)纳入福建省职业技能竞赛范畴,按《福建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闽人社发[2014]11号)文执行。

(四)竞赛项目时间安排

    1.部署发动阶段。4月—5月,各设区市、各产业(系统)要根据我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的特点,选择市场和社会急需、通用性强的工种及有利于节能环保的高新技术,编制具体竞赛规划。

    2.市级、行业竞赛阶段。6月—8月,各设区市、各产业(系统)组织开展本市、本行业(系统)选拔赛,选出优秀选手组队参加省级决赛。

3.省级决赛、总结表彰阶段。9月—12月,各场省级决赛按计划完成。

各场省级决赛具体时间、地点、组队方式等另文通知。

    四、省级决赛表彰奖励

    (一)对各场示范性省级职工竞赛获得前3名且从事相关工作三年以上的优胜者,可按程序向省总工会申报“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章”,110名中的女职工选手还可按程序申报“福建省五一巾帼标兵”,对获得团体项目前3名的代表队由省总工会命名“福建省工人先锋号”。

对各场常规性省级职工竞赛获得第1名且从事相关工作三年以上的优胜者,可按程序向省总工会申报“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章”,15名中的女职工选手可按程序申报“福建省五一巾帼标兵”,团体项目第1名的代表队由省总工会命名“福建省工人先锋号”。对省级重点竞赛项目的优秀选手和组织单位,省总工会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二)对纳入省职业技能竞赛范畴的,具体奖励办法根据闽人社发[2014]11号文件执行。

(三)获得省级决赛各工种第1名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选手,可按程序向团省委申报“福建省杰出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获得第25名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选手,可按程序申请“福建省青年岗位能手”。

五、工作要求

(一)各设区市总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贸委、国资委、科技局、团委要结合本地区、本系统、本行业实际,制定有针对性、实效性、可操作性的劳动竞赛活动实施方案,并参照本方案制定竞赛奖励办法,激励各类企业、职工广泛开展竞赛活动。

(二)加大竞赛宣传工作。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宣传力度,激发和调动全省职工的参赛热情,努力营造竞赛良好社会舆论氛围,让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观念深入人心。

(三)统筹安排竞赛活动。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参与全省竞赛活动,做好竞赛活动的组织筹备工作,确保各项赛事有序进行。10场示范性竞赛项目要及时总结竞赛举办情况,以书面总结和图片的形式报组委会办公室。

(四)健全竞赛长效机制。各有关单位要以竞赛活动为契机,大力加强职工素质工程建设。通过师徒帮教、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技能比赛等活动,推动形成“人人学技术、个个练本领”浓厚氛围,为各类高技能人才脱颖而出搭建平台。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总工会经济技术部丘永清,电话:0591-87737023,电子邮箱:fjldcz@163.com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竞赛科彭晓欢,电话:0591-87611120电子邮箱:13512920@qq.com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连其陈,电话:0591-87832762,电子邮箱:mjmv@163.com

共青团福建省委员会李志圣,电话:0591-87500098,电子邮箱:fjtswcsb@163.com

 

附件:1.竞赛组委会及组委会办公室成员名单

          2.“中国梦·劳动美”福建省职工职业技能大赛项目表

 

 

    福建省总工会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共青团福建省委

                                 20155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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