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5年福建省邮政通信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来源: 更新时间:2015-08-21 阅读次数:
关于举办2015年福建省邮政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各设区市邮政公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福建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高技能人才培养、选拔和激励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推动我省高技能人才队伍的建设。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省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的通知》,省总工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邮政公司决定联合举办2015年福建省邮政职业技能竞赛。现将竞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本次竞赛活动由省总工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邮政公司主办,省邮政公司承办,并成立2015年福建省邮政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成员名单见附件),具体负责竞赛组织发动工作,办公室设在省邮政公司人力资源部。
二、竞赛职业及标准
(一)竞赛职业为营销师(邮政业务营销员)
(二)竞赛标准
按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工)标准进行。竞赛内容由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组成,理论知识占总分20%,技能操作占总分80%。竞赛试题由组委会根据国家职业标准组织专家制定。具体竞赛技术方案参照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关于下达第四届全国邮政特有职业技能竞赛技术方案的通知》(人部函〔2015〕77号)。
(三)竞赛有关事项按《福建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闽人社发[2014]11号)文执行。
三、竞赛方式
竞赛分为设区市邮政分公司选拔赛和全省决赛两个阶段。选拔赛由各设区市邮政分公司组织进行,决赛由竞赛组委会组织。
四、参赛对象及组队方式
设区市邮政分公司邮务板块销售岗位的从业人员和金融板块专职理财经理岗位的从业人员。
设区市邮政分公司组队参加省级决赛。设区市邮政分公司分别组邮务和代理金融两队参加决赛。每支代表队参赛选手4名,其中2名由各市分公司选拔,2名由省公司抽选。
参加省级决赛选手应具备三个基本条件:有培训、有证书、有业绩。
五、表彰奖励
(一)个人奖项
1、对本次竞赛省级决赛个人成绩第1名的选手,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福建省技术能手”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奖章;对获得2-5名的选手,由竞赛组委会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申报“福建省技术能手”。以上奖项均需理论与技能成绩合格。
2、获得前5名选手由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符合条件的,按程序向省总工会申报“省五一劳动奖章”。
3、对参加省级决赛各单项成绩均合格且符合高级工申报条件的选手,经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职业鉴定指导中心审核认定后,可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
4、个人决赛成绩获得前5名选手由福建省邮政公司授予“福建省邮政通信技术能手”荣誉称号。
(二)团体奖项
邮务代表队设优胜奖3个,组织奖3个;代理金融代表队设优胜奖3个,组织奖3个,由组委会发给奖牌和奖金。
六、竞赛安排
竞赛时间拟于2015年7月下旬,竞赛地点设在福建邮电泉州培训中心,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具体要求
(一)设区市邮政分公司要高度重视竞赛组织工作,特别注意从荣誉导向向技能应用导向转变,从技能竞技向全员技能提升转变,加强赛前培训考证和选拔赛活动的领导,保证如期完成选拔赛。
(二)设区市邮政分公司要充分运用多媒体对竞赛进行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引导员工立足本职工作努力提升素质技能,保证全部参与、全员练兵。
附件:2015年福建省邮政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及组委会办公室成员名单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 福建省人力资源 福建省总工会
福建省分公司 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5月22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