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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告

来源:   更新时间:2019-04-09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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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一些非法中介机构利用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可享受培训补贴、落户等相关政策,通过虚假承诺“快速取证、快速上网”等手段变相骗取考生高额费用,给我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造成负面影响。鉴于此,现就我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通告如下:

一、考生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应直接到经各级人社部门批准具备相应鉴定资质的职业技能鉴定站报名。如需培训的考生建议到由人社部门审批成立的职业培训机构参加培训,保障自身权益。

二、按照《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制定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的复函》(闽价费〔2017〕279号)规定,职业技能鉴定报名费为:初级工204元,中级工254元,高级工304元,技师654元,高级技师754元。

三、为方便考生网络查询,我省各级人社部门(厦门市除外)核发的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数据每个月上传职业资格工作网两次。每月1-15日存档的证书数据,于当月15-20日上传;15日之后的存档数据于次月1-5日完成上传工作。证书数据待人社部鉴定中心审核通过后即可查询。

对提供虚假申报材料参加鉴定的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鉴定资格;对已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事后一经查实其所提供的申报材料造假,取消其获得的职业资格证书,鉴定费用不予退还。对于提供虚假申报材料以及鉴定过程中舞弊的考生,一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同时依照相关规定记录进社会征信体系。

    五、我省各级人社部门核发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查询网址:www.osta.org.cn或www.fjosta.org.cn。

 

 

 

 

 

 

                         福建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19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