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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8年全省砌筑工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来源:   更新时间:2018-06-21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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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8年全省砌筑工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设区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平潭县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加快推进建筑行业高技能人才培养选拔工作,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技能人才培养中的引领示范作用,激发广大企业职工学技术、练本领、比技能的热情,营造崇尚技能的浓厚社会氛围,根据2018年全省职业技能竞赛工作安排,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州市总工会、惠安县人民政府决定联合举办全省砌筑工职业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福建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州市总工会、惠安县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惠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惠安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惠安县总工会

(三)协办单位:惠安县建筑业协会、惠安县开成职业中专学校

(四)成立大赛组委会,负责比赛的整体安排和组织管理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竞赛的组织筹备和报名工作,办公室地点设在泉州市惠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竞赛项目标准和评分办法

(一)竞赛项目:砌筑工

(二)竞赛标准

1.本次竞赛活动按砌筑工高级工(三级)国家职业标准进行。

2.竞赛内容包括理论考试和技能操作两个部分,理论知识采用笔试办法,试题由省职业技能指导中心从国家题库中抽取。技能操作采取现场操作、评委现场评分的办法进行,试题由组委会根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组织专家制定。竞赛技术文件将在福建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站公布。

3.评分办法:选手的竞赛总成绩计算方法为:个人总成绩=理论成绩×20﹪+技能成绩×80﹪。团体成绩=参赛代表队选手个人总分之和÷选手数。若成绩相同的,以技能成绩高的选手或团队名次排在前面。

三、参赛对象及要求

(一)报名条件

我省区域内从事建筑行业砌筑工作的各类企事业单位职工,一般应持有建筑相关职业中级工(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未取得中级职业资格的,应从事本职业工作年以上,经单位推荐,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审核同意方可参赛。

(二)已获得“全国技术能手”、“福建省技术能手”的人员不参加本次竞赛。

四、竞赛安排

(一)竞赛报名截止日期:2018年71

    (二)竞赛时间:2018年7月16日至18日(报到时间:7月16下午13:30前),竞赛日程安排详见《竞赛手册》

(三)竞赛地点:惠安县开成职业中专学校(泉州市惠安县东桥镇浦殊村)

(四)组队要求

1.本次竞赛为单人赛项。以各设区市和省直属单位报名组成代表队参赛代表选派3-5名选手参赛承办单位可增加一队参加

2.各设区市人社部门负责本地区参赛选手的统一报名和联络工作,并确定一名领队。省直属单位直接向竞赛组委会办公室报名。

3.单位应于报名截止前上报代表队花名册(附件2)、选手报名表(附件3),并将电子及纸质文档报组委会办公室。联系地址:泉州市惠安县螺城镇世纪大道维斯财富中心二楼;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张志斌,联系电话:0595-87101313、13358578686,邮箱:190615668@qq.com。

4.竞赛选手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2寸免冠近照一式1张及电子照片(①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人像在照片矩形框内水平居中,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不穿着制服或白色上衣;②像素大小90×110×24b,后缀名为jpg文件,小于20K。③严禁使用扫描图片、翻拍照片作为电子相片);

(2)身份证复印件;

(3)现有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五、裁判员

(一)各设区市可推荐1名候选裁判员(附件4),同上述参赛选手报名材料一并上报。裁判员人选应符合以下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心理素质;

2.从事职业(工种)工作15年以上,并在该职业(工种)技术、技能方面获得较高声誉;

3.具有本职业(工种)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或本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4.原则上年龄应在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以下,身体健康,能够胜任裁判工作;

5.能够自觉坚持公平、公正原则,秉公执法,不徇私情;

6.具有较高的裁判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操作经验,熟练掌握竞赛规则,现场运用准确、得当。

(二)裁判人员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如与参赛对象有直系亲属以及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其他利害关系的,要主动回避或提出被告知回避。

 

、竞赛监督

竞赛监督由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惠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有关监督部门负责。

、表彰奖励

(一)本次竞赛按照《福建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省级二类赛标准相关奖励办法执行。对获得竞赛成绩第1名的选手直接认定为技师(最高级别)。对获得第2-10名的选手,可在原有技能等级的基础上晋升一级,最高至技师。对理论和技能成绩合格者可向人社部门申报高级工职业资格

泉州代表队中第1名选手按程序向泉州市总工会申报“泉州市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泉州代表队中前3名选手按程序向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泉州市技术能手”

(二)竞赛奖项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由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奖项的总量不超过参赛选手总数的20%。

(三)对本次竞赛积极参加(组队3人以上)且组织工作成绩突出的团体成绩前三名的单位,由组委会授予“优秀组织奖”;对具体承办竞赛单位工作成绩突出的,授予“优秀承办单位”奖。

、参赛说明

(一)根据参赛选手报名人数确定场位和抽签原则。场位顺序由各领队于比赛前进行统一抽签确定。

(二)不收取参赛费,各参赛队食宿由竞赛承办单位统一安排,交通、食宿费用自理。竞赛现场的选手用餐由承办单位提供。 

(三)比赛期间参赛人员往返住宿地与赛场之间的交通由竞赛承办单位统一安排,具体发车时间详见《竞赛手册》。

工作要求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筹划,广泛发动组织本地区各类企职工参加竞赛,在竞赛组委会的统一部署下,认真做好本次竞赛各项组织工作,确保竞赛顺利举行,努力提高竞赛活动实效性。

、其他事项

(一)竞赛承办单位要根据承办竞赛工作方案,做好赛事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确保竞赛活动安全有序。各领队要做好本参赛队所有参赛人员的安全组织管理工作,参赛队所有参赛人员严格遵守大赛组委会的有关规定。

(二)选手报到及住宿酒店设在惠安东南大酒店。地址:泉州市惠安县螺城镇建设南路399号;总台电话: (0595)68195555。专家住宿另行安排。

 附件:1.2018年全省砌筑工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2018年全省砌筑工职业技能竞赛(地区)代表队花名册

 3.2018年全省砌筑工职业技能竞赛选手报名表

 4.2018年全省砌筑工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推荐表

 

 

 

                                                                                     福建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18年612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docx

附件2.docx

附件3.docx

附件4.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