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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转发福建省总工会《关于建立企业职工技能晋级奖励制度的通知》

来源:   更新时间:2016-11-08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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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劳鉴〔2016〕26号

 

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转发福建省总工会《关于建立企业职工技能晋级

奖励制度的通知》

 

各设区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平潭县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各相关职业技能鉴定站、统考报名点: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帮助广大职工提升技能素质营造崇尚技能的社会氛围,现将《福建省总工会关于建立企业职工技能晋级奖励制度的通知》(闽工﹝2016﹞50号)转发给你们。请做好宣传服务工作,通知符合奖励条件的考生按照闽工﹝2016﹞50号文规定程序申请晋级奖励。

 

附件:福建省总工会关于建立企业职工技能晋级奖励制度的通知

                     福建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16年11月4日

闽工.doc